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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推荐、选派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文件精神,2018年国家公派高研、访学(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将于元月五日开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有意向申报出国的教师及时做好准备工作,现将2018年项目申请条件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派原则

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按“个人申报、院系推荐、专家评议、学校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的方法进行择优推荐。

二、推荐选拔范围

1.已参加学校2018年度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答辩的中青年教师;

2.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高级研究学者出国申报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

三、 项目资助内容与形式

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和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学校不限选派类别、项目和名额进行申报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忠诚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学成回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进取,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出国访问进修者须来校工作2年以上;

4.申请时须已获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等其它条件;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将优先考虑:

①学科带头人、国家、省部级、学校的各类人才工程的入选者和团队建设的骨干人员;

②年龄35周岁以下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合格的外语成绩,获得US News 或QS(Quacquarelli Symonds)世界大学排名学校整体排名前200名或学科排名前50名的高校或知名研究机构导师的邀请函者,赴国外进行博士后研究者。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五、外语合格条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要求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 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上述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学院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六、推荐、选拔方式及程序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webvpn.cu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后,打印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报所在单位负责人(院长或书记)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提出具有针对性意见并签名。

2.填写网上报名表注意事项:2018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5--1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webvpn.cu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查看附件关于准备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访问学者类)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人事处教师科审核、上报。

凡申请“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者,务必在网上报名系统“受理机构”栏中选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然后再选择项目名称。

3.请按照《关于准备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附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七、时间安排

(一)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4日受理申请人咨询。

2.2018年1月5日—1月10日网上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3.2018年1月10日前请将纸质申请材料按要求报人事处,学校审核并将申请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八、其他事项说明

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1月5-15日,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一年,即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请有意申请者抓紧对外联系获取邀请函,并按期申报。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不受此限制。

九、申请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咨询人事处教师科

     联系电话:027-67884971     周薇  

                                                         人事处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关于准备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单位推荐意见表》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人事处教师科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完成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视实际情况及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1841日,且不晚于20181231日;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有一种条件除外,即邀请信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另,赴新加坡留学的访问学者及博士后应提供接收单位签发的官方邀请信(如学校招生部门或院系签发的邀请信),导师邀请信不予接受。赴新加坡博士后邀请信中不得要求被邀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要求办理EP签证(Employment Pass)。

对邀请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则外语水平应填写未达标。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但所在单位重点推荐者,亦需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英语四级、六级考试、WSK/TOEFL/IELTS考试等各类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6.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如无,可不提交。

7.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8.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2)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3)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上相关批复文件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报所在单位负责人(院长或书记)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提出具有针对性意见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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