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以及教职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日常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等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学校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系统分析研究学校人力资源,拟订学校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与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人才政策制订及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海内外人才的引进工作、国家及省部级人才计划的申报、人才管理服务工作。
(三)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订师德师风建设规划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培训、进修、访学等发展支持工作。
(四)负责全校人员编制、用人计划以及教职工的招聘、考核、岗位管理、职称评聘、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校科级干部聘任管理及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和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
(六)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协助学校机构编制委员会,做好机构编制相关工作。
(八)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