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受学校组织部委托,审计处将于2018年9月-2018年12月期间,对人事处原处长张宏飞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该同志的任职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8年7月,本次审计范围为任期近两年:即2016-2017年人事处公用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可按照项目确定的执行时间)管理使用情况。此项工作由审计处委托湖北三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处联络人:刘晓华。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与审计处联系,联系电话67884012,电子邮箱:67262809@qq.com。
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