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科研平台: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各项条例,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决定今年开展春季和秋季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正式进入我校工作满一年以上且未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实验教师若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方可申报)。
二、认定条件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2.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取得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统一指定学校校医院),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合格。
4.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免试相应项目,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年满50周岁的教师,不需参加普通话测试(本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5.实验教师和思政教师(含兼职思政教师)需提供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秋季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10月1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说明》(人事处网站下载)。
2.现场确认时间:秋季9月24日-10月14日(有效工作日)。
四、网上报名程序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其名称(统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4.核对专业技术职务信息。如申请人现岗位为“特任教授”、“特任副教授”、“特任研究员”及“特任副研究员”岗位等,则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专业技术职务按下表对应填写:
岗位类别 |
专业技术职务 |
特任教授 |
副教授 |
特任副教授 |
讲 师 |
特任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特任副研究员 |
助理研究员 |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7.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8.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9.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请申请人按照认定条件准备好申报材料后自行选择申报时间,秋季提交时间为10月14日前,将以下需提交的材料交至各学院人事秘书,由各单位人事秘书统一到教师科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6. 《个人承诺书》1份;
7.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8.《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请学院书记签字并盖章(人事处网站下载);
9.体检表1份(按照校医院统一指定时间体检(每周一和周五),在人事处主页下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人事处网站下载),由校医院出具体检结果;若半年以内的已经参加体检合格者,请直接带体检表格去校医院保健科办理确认手续)。
1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人事处网站下载);
11.实验教师和思政教师(含兼职思政教师)需提供教务管理系统
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专任教师可以不用提供此项。
12.一寸照片一张(须与上传照片为同一版)。
请按以上顺序将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装订好上交。
六、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师科 67884971 。
中国地质大学人事处
201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