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了《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请各学院(科研平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新项目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具体介绍如下:
一、项目特点
1.项目评审
项目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先确定项目,再由项目单位进行人员选拔,人员依托项目派出。
2.培养目标
服务国家战略、聚焦高精尖缺的人才培养和学校学科发展精准服务“双一流”建设。
3.合作要求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二、项目申报方式
1.2021年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全面试行线上操作,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2.项目申报人网申入口为https://sa.csc.edu.cn。各单位项目申报人须先自行注册并进行相关绑定后方可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相关操作办法请参见(附件1)。
三、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四、有意申请者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相关申请信息(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填报申请材料,并于2020年11月16-28日(项目网申时间),并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五、如有何疑问请咨询人事处教师科。
联系人:周薇
联系电话:027-67884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