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为做好我校2022年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派原则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按“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的方法进行择优推荐。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2.访问学者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选派条件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2年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基本条件参照《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第三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3>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申请人在申报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注意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应在2022年7月1日以后,材料电子版准备一份用于网上填报)。
5.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
6.优先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7.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②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③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④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⑤公派留学回国服务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选拔方式及程序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后,打印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报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院长或书记)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提出具有针对性意见并签名。
2.填写网上报名表注意事项:2022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以留学基金委网上公布为准。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申报时须提交一寸电子照片。申请材料须提交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办公室审核、上报。
3.因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通知暂未发布,预计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份,请各位老师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
五、派出与管理
1.录取结果于2022年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2.被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资格将自动取消。
3.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4.公派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每3个月向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5.公派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回国后向学校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及学术成果要点,并在本单位做研修工作报告。
6.如有意向申请其他项目,请浏览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检索:https://bg.csc.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