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于2016年开始设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该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每年遴选一定数量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0〕01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待遇
1、学校待遇:在站2年享受学校讲师水平薪酬待遇,配套缴纳公积金、五险一金等。
2、国家资助:在站2年国家给予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0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5.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9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6.申报项目须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科门类或心理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申报项目不能为涉密项目。
7.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9.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者不能请。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三、申报流程
1.纸质材料准备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模板见附件2)。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3、4)。
2.申请材料的提交
(1) 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 将纸质材料按照(1)-(4)的顺序(不装订),于2020年2月28日前提交至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管理科(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座1515室)。申请材料如需邮寄,相关信息如下: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联系人:夏雪萍
联系方式:027-67884879/13871229119。
四、评审指标
序号 |
指标项 |
评审内容 |
1 |
申请人学术绩效 |
博士论文的学术水平 科研成果的个人贡献、原创性 |
2 |
研究计划的创新性与可行性 |
与优先资助领域的相关性 研究方向的前沿性 研究计划的学术创新性 研究方案的可行性 研究计划在合作导师承担项目中的独立性 |
3 |
科研条件 |
博士后合作导师学术水平 科研平台情况 |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宣传,动员各科研团队、各合作导师根据本通知内容,推荐优秀博士生申请该项目。
附件: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选资助的研究领域.doc
2.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doc
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docx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博士后管理科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