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1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旨在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且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为期2年。
2. 项目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1年度计划资助50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 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 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为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 为参考)。其中,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大学名单见附件1,最终大学名单以申报系统内高校名单为准)的申请者,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方式,名额为150人(其中留学回国人员100人、外籍人员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3)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
4. 能够保证在华(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月。
5. 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6.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7. 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8.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9. 符合上述条件,在国家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4月15日、2021年9月30日)前,进站时间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符合直接资助者除外)。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于2021年2月1日-9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对符合“直接资助”条件的申报者,在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前,需要准备“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附件2)”的纸质版本,并于2021年1月28日前交学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管理科。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我们。
联 系 人: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管理科 夏雪萍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电子邮箱:rcb@cug.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邮编:430074
附件1. 2021世界排名前30高校名单
2. 拟申请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人员信息表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