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武人才办〔2021〕3号)精神,我校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武汉英才”(原名为“武汉黄鹤英才”)举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武汉英才”项目设置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等3个类别。
2021年,“武汉英才”项目聚焦产业发展、突出需求导向,重点围绕“965”产业体系,计划引进集聚10名左右战略科技人才、20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500名左右优秀青年人才,为武汉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战略科技人才
申报人应是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卓越的创新研究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对武汉市主导产业发展、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能够快速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的世界级 “高峰”人才及团队。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由武汉市外来学校工作,与我校签订不少于3年的正式工作合同,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 职业成就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或发达国家(地区)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获得者;国家重大科创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团队)。
3. 领衔研发的项目符合武汉市“965”产业定位,项目实施后能够实现重大原创性突破,推动武汉市相关产业快速转型升级。
(二)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
创新类产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2020年1月1日以后从武汉市外全职来校工作(以来校起薪时间为依据),来校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 是学术带头人;或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为丰富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能够带动技术创新、产业转型的行业领军人才。
3. 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为我校“地大学者”学科骨干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
(三)优秀青年人才
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眼光,从事原创研究,专业水平高、发展势头好、成长空间大,是用人单位科研创新中坚力量, 有望成为学术创新带头人的青年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由武汉市外全职引进来学校工作(以来校起薪时间为依据),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 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具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
3.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为我校“地大学者”青年拔尖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
三、举荐名额及支持政策
(一)举荐名额
2021年度,我校举荐申报战略科技人才不受名额限制,举荐申报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名额为9人,举荐申报优秀青年人才名额为24人。
本年度各单位向学校举荐“武汉英才”各层次人才时,不受名额限制。依据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武汉英才”作为武汉市的重大人才引进项目,后续将持续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二)支持政策
1.战略科技人才
(1)对入选人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2)人才项目在汉落地后,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供“不设上限”综合资助,用于设备购置、厂房建设以及其他生产性投入;
(3)入选人才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在汉实施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的50%予以补贴,最高500万元;
(4)赋予战略科技人才充分的创新创业自主权,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支配经费、自主使用设备、自主决定技术路线,可举荐团队核心成员纳入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队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5)为入选人才配备“一对一”服务专员,提供出入境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优诊优疗、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园)等服务,入选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2.产业领军人才
(1)对入选人才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资助;
(2)对武汉市产业有重大贡献、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业人才项目,市、区人才基金可给予最高1亿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基金退出时,其收益部分由代表财政出资主体返还地方财政,由地方财政无偿奖励给企业;
(3)优先推荐产业领军人才参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计划;
(4)为入选人才提供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提供高层次人才优诊优疗服务。协调安排入选人才子女就读所在辖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选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3.优秀青年人才
(1)对入选人才给予20万元项目资助(分两年拨付);
(2)支持入选人才领衔或深度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计划项目,支持青年人才牵头组建各类科研学术机构、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选派参加学习培训、国内外考察等活动;
(3)优先推荐入党、担任工青妇等社会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举荐申报工作安排
(一)8月23日前,教学科研单位及申报人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对人选全面考察后,提交综合审查报告(每人1份)。
2.《2021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表》及附件材料。
3.《2021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其中附件材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3类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综合审查报告、举荐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举荐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需提供纸质版一式1份。
电子版材料各教学科研单位以“推荐单位”“武汉英才”命名统一发送至rcb@cug.edu.cn。
(二)8月25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后,学校召开评审会,确定拟举荐人员,在校内公示。
(三)9月3日前,组织拟举荐人才进行网络申报,整理相关材料,报送至武汉市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举荐人才,认真做好本年度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各单位要将“武汉英才”项目作为人才引进工作的新契机,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扩大选才的覆盖面,遴选推荐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急需、国家战略发展需求的人才。
2.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与信息的真实。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3.各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的个人档案,对申报人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六、联系方式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白振洋、龙涛
办公地点: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503室
联系电话:027-67883720
电子邮箱:rcb@cug.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