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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17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武人才办〔20213号)精神,我校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武汉英才原名为“武汉黄鹤英才”举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武汉英才项目设置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3个类别。

2021年,武汉英才项目聚焦产业发展、突出需求导向,重点围绕“965”产业体系,计划引进集聚10名左右战略科技人才、20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500名左右优秀青年人才,为武汉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战略科技人才

申报人应是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卓越的创新研究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对武汉市主导产业发展、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能够快速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的世界级高峰人才及团队。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202011以后由武汉市外来学校工作,与我校签订不少于3正式工作合同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 职业成就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或发达国家(地区)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获得者;国家重大科创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团队)。

3. 领衔研发的项目符合武汉“965”产业定位,项目实施后能够实现重大原创性突破,推动武汉市相关产业快速转型升级。

(二)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

创新类产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202011以后从武汉市外全职来校工作以来校起薪时间为依据),来校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 学术带头人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为丰富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能够带动技术创新、产业转型的行业领军人才

3. 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为我校“地大学者”学科骨干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

)优秀青年人才

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眼光,从事原创研究,专业水平高、发展势头好、成长空间大,是用人单位科研创新中坚力量, 有望成为学术创新带头人的青年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202011以后由武汉市外全职引进来学校工作以来校起薪时间为依据,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 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具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

3.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为我校“地大学者”青年拔尖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

三、举荐名额及支持政策

(一)举荐名额

2021年度,我校举荐申报战略科技人才不受名额限制举荐申报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名额为9人,举荐申报优秀青年人才名额为24人。

本年度各单位向学校举荐“武汉英才”各层次人才时不受名额限制依据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武汉英才作为武汉市的重大人才引进项目后续将持续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二)支持政策

    1.战略科技人才

    (1对入选人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2人才项目在汉落地后,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供不设上限综合资助,用于设备购置厂房建设以及其他生产性投入;

3)入选人才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在汉实施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的50%予以补贴,最高500万元;

4)赋予战略科技人才充分的创新创业自主权,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支配经费、自主使用设备、自主决定技术路线,可举荐团队核心成员纳入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队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5)为入选人才配备“一对一”服务专员,提供出入境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优诊优疗、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园)等服务,入选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2.产业领军人才

1)对入选人才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资助;

2)对武汉市产业有重大贡献、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业人才项目,市、区人才基金可给予最高1亿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基金退出时,其收益部分由代表财政出资主体返还地方财政,由地方财政无偿奖励给企业;

3)优先推荐产业领军人才参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计划;

4)为入选人才提供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提供高层次人才优诊优疗服务。协调安排入选人才子女就读所在辖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选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3.优秀青年人才

1)对入选人才给予20万元项目资助分两年拨付

2)支持入选人才领衔或深度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计划项目,支持青年人才牵头组建各类科研学术机构、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选派参加学习培训、国内外考察等活动;

3)优先推荐入党、担任工青妇等社会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举荐申报工作安排

(一)823日前,教学科研单位及申报人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对人选全面考察后,提交综合审查报告(每人1份)。

2.2021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表》及附件材料。

3.2021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其中附件材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3类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综合审查报告举荐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举荐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需提供纸质版一式1

电子版材料各教学科研单位以推荐单位”“武汉英才命名统一发送至rcb@cug.edu.cn

(二)825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后,学校召开评审会,确定拟举荐人员,在校内公示。

(三)93日前组织拟举荐人才进行网络申报,整理相关材料,报送至武汉市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举荐人才,认真做好本年度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各单位要将“武汉英才”项目作为人才引进工作的新契机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扩大选才的覆盖面,遴选推荐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急需、国家战略发展需求的人才。

2.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与信息的真实。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3.各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的个人档案,对申报人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六、联系方式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白振洋、龙涛

办公地点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503

联系电话:027-67883720

电子邮箱:rcb@cu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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