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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特别批次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31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和特任副教授(特任副研究员)岗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地大校办发〔202141号)(以下简称特任岗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近期组织特别批次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仅组织申报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申报对象为:

1.20211231日前,参加学校特任副教授(特任副研究员)聘期期满考核,且考核结果为优秀者。

2.流动编制聘期内(以学校正式公布转事业编制文件之日为准)的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符合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申报条件者。

3.其他人员不纳入本特别批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应达到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资历条件和学术标准,具体参照特任岗位管理办法

2.年龄要求,参照特任岗位管理办法》。年龄计算截止20211231日。业绩成果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规定可参照特任岗位管理办法中补充说明

3.业绩成果应为2018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的成果,且来校工作前的成果不得用于本次申报。

三、申报限制和其他要求

1.申报特别批次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次数限定为1次。

2.申报岗位类型应与申报人现从事岗位一致。如原为特任副教授,应申报特任教授岗位;原为特任副研究员,应申报特任研究员。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需提交《申请特任岗位(特别批次)情况一览表》(纸质版2和电子版)、附件材料电子版本至教学科研单位

2.教学科研单位推荐教学科研单位全面审核申报人材料2021110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提交以下材料至人力资源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1)《申请特任岗位信息汇总表(特别批次)》(纸质版1和电子版

2)《申请特任岗位(特别批次)情况一览表》(纸质版2和电子版

3申报人附件材料汇总为1PDF电子文档无需提交纸质版

电子版本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用U盘拷贝提交

3.学校评审和聘任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优秀人才聘任至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公示发文后聘任,起聘时间以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白振洋

    地址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503

    联系电话:027-67883720

    邮箱:rcb@cu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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