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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关于申报2022年“地大学者”岗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08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大学者岗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地大发〔202135号)(下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近期开展2022地大学者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地大学者设置学科杰出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学科骨干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五个层级的岗位,每个层级均包括ABCD四个类别。

各单位组织申报各层级C类岗位时,应与申报人员充分沟通,认真评估申报人员在其研究或服务领域的影响力情况,从严进行推荐。

本批次申报暂不受理各层级D类岗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地大学者岗位应满足《管理办法》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中部分事宜说明如下。

(一)基本资历

1.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930日。

2.专业技术职务校外申报人专业技术职务以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正式发文或聘任证书为准。校内申报人无需提供证明。

3.申报人专业技术职务、项目资助期或人才聘任合同期等时间计算均截2022930日。

4.参加2021年下半年及2022上半年人才聘期期满考核的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特任副教授(特任副研究员),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优秀者,可以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身份申报地大学者岗位。

5.校内流动编制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在正常聘期内,符合条件者可申报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岗位。

特别说明:本批次暂不接受学校在站博士后申报地大学者相关岗位。

(二)学术条件

1.校内申报人员的学术成果需为来校工作以后、第一完成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学术成果。

2.申报条件中要求近五年的,2017101日至2022930学术成果使用应遵循申报学校人才计划时,同一学术成果只能使用一次原则。不同类型申报人学术成果的时间规定如下。


类型

成果使用时间

地大学者岗位聘期内的申报人


1.首聘期内:现聘期起聘时间至2022930日的成果有效。

2.续聘(首聘期起聘时间至2022930日,不满五年):首聘期起聘时间至2022930日的成果有效。

3.续聘(首聘期起聘时间至2022930超过五年):以“近5年”为限。


地大学者岗位聘期结束的申报人

上一聘期起聘时间至2022930日的成果有效,聘任时间超过5年的,以5为限。
申报
地大学者时已使用的学术成果,不得使用

学校腾飞计划摇篮计划入选者

入选计划起始时间至2022930日的成果有效,入选时间超过5年的,以5为限。
申报计划时已使用的学术成果,不得使用。


3.申报地大学者各层级岗位的申报人,需明确提供符合申报学术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中以他引次数、高被引论文、H指数等相关业绩成果条件申报时,需提供检索报告;以近5年主持项目到账经费等相关业绩成果条件申报时,需提供科研系统内主持项目证明材料。

(三)申报限制

聘任至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或特任副教授(特任副研究员)岗位且尚在聘期内的人才,暂不能申报地大学者岗位。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教学科研单位宣传动员

1.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广泛宣传动员,确定意向申报人后,1111日下午5点,将《推荐人员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rcb@cug.edu.cn,由人力资源部分配申报账号(仅校内申报人需开通申报账户,已有申报账户者无需另行开通)。

2.本批次地大学者岗位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其中校内申报人进入人才信息系统http://rcdb.cug.edu.cn/)填报;校外申报人进入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cug.edu.cn/)填报。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附件3

3.《管理办法》文件可在工作时间内,前往各教学科研单位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办公室(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503B1515)、未来城校区教学服务中心8号窗口查阅。

4.为做好申报服务工作,人力资源部建立QQ工作群(群号为:191103432)。申报人员可实名申请加入。

(二)教学科研单位推荐

1120日前,各教学科研单位及申报人提交以下材料。

1.各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察后,提交综合审查报告(纸质版每位申报人各1份;附件4);

2.地大学者申报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附件5);

3.地大学者岗位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正反打印);

4.附件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纸质版一式1份;附件6):

1)近五年代表性论文(需提供全文)、教材著作(包含封面、扉页、目录)、专利等证明材料;

2)近五年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3)近五年获奖证书;

4)申报书中填写的其他成果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需合并成一个PDF

以上4类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各教学科研单位以推荐单位+“地大学者申报命名(其中申报人材料以姓名+“地大学者相关岗位层次命名)统一发送至rcb@cug.edu.cn

(三)职能部门审核

相关管理与服务机构对教学科研单位推荐申报人进行审核。

(四)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

学校组织专家对地大学者各层次岗位候选人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岗位人选。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有序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深入一线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广大人才积极性,结合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遴选推荐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急需、国家战略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

2.各教学科研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责任,对申报人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3.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材料与信息真实。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学术不端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工作中有何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办公室 白振洋、黄小莹

办公地点: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503室、B1515

联系电话:027-67883720

电子邮箱:rcb@cug.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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