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61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湖北省本年度共遴选10名期满出站,并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前沿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
我校可推荐人选为1人。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2.研究领域和服务方向属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处于国家科技战略与政策理论前沿,担任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或主持国家及省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及工程应用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
(2)在技术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
(3)在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水平拔尖,学术造诣高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3.在校全职工作,博士后出站至少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
4.已入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再申报。
三、支持措施
1.向入选人选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资助3年。
2.入选人选享受“楚才卡”B卡相关服务。
3.将入选人选纳入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
四、校内申报安排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可择优推荐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不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需填写《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个人诚信保证书》(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国博士后证书,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附件材料等)。
具体清单请参考如下,请制作封面、目录、页码等,保存为一个PDF文档:
(1)《中国博士后证书》。
(2)《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3)学术成果(论文提供发表刊物首页,专著提供版权页,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具体包括:①代表申报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不超过5篇);②承担的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提供反映项目或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③专著或专利(不超过5项);④学术荣誉及科研奖励证书(不超过3项);⑤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⑥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各2份)和电子版至各教学科研单位。
2.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填写《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本)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电子版本发送至bhb@cug.edu.cn邮箱。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玉媛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电子邮箱:bhb@cug.edu.cn
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
附件2:《个人诚信保证书》
附件3:《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