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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21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61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湖北省本年度共遴选10名期满出站,并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前沿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

我校可推荐人选为1人。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2.研究领域和服务方向属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处于国家科技战略与政策理论前沿,担任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或主持国家及省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及工程应用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

2)在技术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

3)在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水平拔尖,学术造诣高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3.在校全职工作,博士后出站至少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33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

4.已入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再申报。

三、支持措施

1.向入选人选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资助3年。

2.入选人选享受楚才卡B卡相关服务。

3.将入选人选纳入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

四、校内申报安排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可择优推荐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不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59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需填写《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个人诚信保证书》(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国博士后证书,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附件材料等)。

具体清单请参考如下,请制作封面、目录、页码等,保存为一个PDF文档

1)《中国博士后证书》。

2)《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3学术成果(论文提供发表刊物首页,专著提供版权页,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具体包括:代表申报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不超过5篇);承担的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提供反映项目或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专著或专利(不超过5项);学术荣誉及科研奖励证书(不超过3项);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2电子版至各教学科研单位

2.教学科研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填写《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本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电子版本发送至bhb@cug.edu.cn邮箱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玉媛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电子邮箱:bhb@cug.edu.cn


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

附件2《个人诚信保证书》

附件3:《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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