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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5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提升青年教师国际交流合作能力,我校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与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在武汉联合举办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培训班(师资班17期)”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1.受聘至专任教师、思政教师、专职科研、国防科研或实验教学岗位的人员;截止申请出国研修项目时,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具体年龄要求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研修项目要求为准。

2.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出国留学资格但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人员。

3.暂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但其所在单位拟推荐公派出国研修,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人员。

二、培训报名及相关注意事项

1.培训方案。此次培训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

2.报名程序。拟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按照人员类别,分别填写相应的书面申请表(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提交各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于61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批(南望山校区东区综合楼B1508室)。如未报送审批,学校将不予报销培训费。

3.费用报销。学校仅报销培训费,培训费个人先垫付。已获得公派出国研修项目资格的人员,在取得《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后,学校报销培训费;其他人员在取得《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内,获得公派出国研修项目资格后,学校报销培训费。

4.联系电话:

培训及招生问题,请咨询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程老师,027-67883455

申请及填表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办公室,史老师,027-67884973


附件: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语言培训2023年暑秋季培训班招生简章

2.中国地质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申请表(专任教师、思政教师、专职科研、国防科研或实验教学岗位人员)

3.中国地质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申请表(博士后)

4.中国地质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申请表(中层领导干部)



人力资源部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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