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
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在全国范围内资助25人以内。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 生,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5.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6.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7.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博新计划、BC档)资助。
三、申报工作安排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网址: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见附件2、附件3),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且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28日。
四、申报政策要求
1.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以书面形式向所在设站单位报备,再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在境外期间,学校为其发放基本工资,停发在岗津贴和业绩津贴。
3.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需向设站单位提供其博士学位证书供查验。如无学位证书,设站单位将不为其办理进站手续,同时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
4.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在完成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出站条件参照学校A类博士后岗位要求。
5.获得资助的人员在发表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科研成果、专利等,须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由‘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资助”。
6.获选人员参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网址:https://rlzyb.cug.edu.cn/info/1037/3462.htm)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7.获选人员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如学校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参照修订后的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玉媛、刘畅
办公地点: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5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电子邮箱:bhb@cug.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4 年 5 月 22 日
附件1: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4年度“中德博士后项目”岗位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度“中德博士后项目”岗位介绍.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