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充分激发广大教职工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积极性,鼓励产出高水平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学校《教职工突出贡献奖励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地大学校办发〔2024〕49 号,以下简称学校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2023年度教职工突出贡献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2、2023年度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工集体和个人。
二、业绩成果界定
(一)奖励项目
见学校文件附件1-6。其中需要特别说明的有:
1.学校文件附件中1.7指导学生奖励,不含学生获得奖学金。
2.学校文件附件中的1.7指导学生奖励-指导学生获得荣誉、6荣誉表彰类奖励,获奖文件、证书的落款单位为奖励项目明确指定的单位,不含其下级单位。例如:获奖文件、证书的落款单位为省人民政府,属于奖励范围;落款单位为省人民政府教育厅,则不属于奖励范围。
(二)业绩成果时间
以获奖文件、证书等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即落款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
三、业绩成果申报审核
(一)二级单位申报
1.奖励项目
需二级单位申报的奖励项目有:学校文件附件中的1.7指导学生奖励(非共青团系列)、3.1咨政服务奖励、3.2制定标准奖励、6荣誉表彰类奖励。
2.申报方式
学校文件附件中的1.7指导学生奖励(非共青团系列),由第一指导老师所在二级单位申报。本科生牵头的业绩成果报本科生院,研究生牵头的业绩成果报研究生院。
学校文件附件中的3.1咨政服务奖励、3.2制定标准奖励,由业绩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二级单位报科学技术发展院。
学校文件附件中的6荣誉表彰类奖励,由业绩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二级单位报人力资源部。
二级单位填写《2022、2023年度教职工突出贡献奖励申报汇总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获奖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
3.申报说明
(1)学校文件附件中的1.7指导学生奖励(非共青团系列)指除“挑战杯”赛事、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之外的奖励。“挑战杯”赛事、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的奖励不需要二级单位申报。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见以下网址的附件2:
https://www.cahe.edu.cn/site/content/16010.html
(3)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见以下网址:
https://cpipc.acge.org.cn/
(4)涉密信息须做脱密处理,并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
(二)教职工突出贡献奖励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单位审核申报
除上述需二级单位申报的奖励项目,其他奖励项目由工作组单位将掌握的信息审核后,进行直接申报,不需二级单位申报。
工作组单位填写《2022、2023年度教职工突出贡献奖励申报汇总表》(包括审核通过的二级单位申报项目和直接申报项目,涉密信息须做脱密处理并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人力资源部汇总。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
四、公示、审定和奖励发放
工作组单位审核通过的业绩成果,经工作组会议审议通过后,
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报学校审定。学校审定的奖励,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拨付至二级单位。
五、工作组单位分工和联系方式
工作组单位分工和联系方式见下表。
工作组单位 | 联系人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负责审核的业绩成果 |
人力资源部 | 李老师 | 东教楼B1505 | 67885038 | 5.1师德师风建设奖励,6荣誉表彰类奖励 |
党委组织部 | 吴老师 | 东教楼B1818 | 67884334 | 5.1师德师风建设奖励,6荣誉表彰类奖励 |
本科生院 | 王老师 | 老行政楼304 | 67885005 | 1.1教学成果奖励,1.2课程建设奖励,1.3教材建设奖励,1.4教育教学基地建设奖励,1.7指导学生奖励(本科生牵头,非共青团系列),5.1师德师风建设奖励,5.2教学团队奖励,5.3教学竞赛奖励 |
研究生院 | 张老师 | 老行政楼408 | 67885151 | 1.1教学成果奖励,1.2课程建设奖励,1.3教材建设奖励,1.4教育教学基地建设奖励,1.5学位授权点建设奖励,1.7指导学生奖励(研究生牵头,非共青团系列) |
团委 | 陈老师 | 新峰公寓208 | 67883317 | 1.7指导学生奖励(共青团系列),6荣誉表彰类奖励 |
科学技术发展院 | 顾老师 | 东教楼B1605 | 67885082 | 2.1科技成果奖励,2.2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励,3.1咨政服务奖励,3.2制定标准奖励,4.2合作平台建设奖励,5.4科研团队奖励,6荣誉表彰类奖励 |
发展规划与综合改革处 | 姜老师 | 东教楼B1405 | 67885171 | 1.6学科提档升级奖励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张老师 | 设备楼202 | 67884094 | 1.2课程建设奖励,1.4教育教学基地建设奖励 |
附件:《2022、2023年度教职工突出贡献奖励申报汇总表》
教职工突出贡献奖励工作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