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为做好我校2025年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派原则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按“个人申报、教学科研机构推荐、校内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的方法进行择优推荐。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2.访问学者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
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须为应届博士毕业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三、选派条件
1.申请人须受聘至专任教师、思政教师、专职科研、国防科研或实验教学岗位,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申请人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且申请时语言成绩在有效期内: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ibt)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申请博士后项目,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7)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外方出具的邀请函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5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邀请函中需明确留学人员姓名、留学起止时间、留学身份等信息。
4.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
5.优先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6.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公派留学回国服务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选拔方式及程序
1.2025年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0时-4月30日14时。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根据拟留学身份选择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或博士后项目。申请提交后可打印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报送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院长或书记)。负责人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给出具有针对性意见并签名。
2.网上申报时,需按照要求填写申请并提交附件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9),并提交一寸电子照片。纸质申请材料须提交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办公室审核、上报。
3.录取结果于2025年6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留学人员在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前,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阅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3.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2067)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机票预订等派出手续,办理派出手续一般至少需要3-4个月时间。
4.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以便确认资助起算时间,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5.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达到持续领取奖学金条件。
6.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每3个月向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7.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8.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回国后向学校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及学术成果要点,并在本单位做研修工作报告。
9.如有意向申请其他项目,请浏览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检索(网址:https://bg.csc.edu.cn)。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高浪,67885037。
附件: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重要信息汇总
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7
2.博士后项目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8
3.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9
4.常见问题解答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7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