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以下简称《国赛通知》)、《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25年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鄂人社部函〔2025〕44号)(以下简称《省赛通知》)精神,为做好学校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国赛”)
《国赛通知》链接: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home
(一)大赛主题
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二)赛事安排
1.比赛时间。2025年4月-7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8月开展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工作,10月中下旬开展全国总决赛。
2.全国总决赛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
3.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4.参赛方式。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于4月20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我校参赛人员需先参加2025年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再由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遴选推荐参加国赛复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各组别赛事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奖励政策
1.国家奖励
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1)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的每个赛道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对西部地区(海南省参赛项目按西部地区政策对待,下同)参赛选手适当倾斜支持。若同一赛道没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进入前12名,但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排在该赛道第13至18名的,则增加1名铜奖给该赛道成绩最高的西部地区参赛选手。
(2)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每个赛道设置金奖3名、银奖7名、铜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2.省份奖励
对国赛获奖团队,给予配套奖励资金、导师专家选拔绿色通道、优先纳入博士后项目计划、职称政策倾斜、优先引进使用等多方面奖励,详见省赛通知-附件5。
二、2025年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省赛”)
(一)大赛主题
博聚楚天 共建支点
(二)大赛内容
分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均按预选、复赛、决赛、总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1.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博创赛”)
设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三个组别。创新赛预设机器人与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暂不划分专业领域。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2.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留创赛”)
设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创新赛赛道设置与博创赛相同;创业赛暂不划分专业领域。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三)参赛对象
1.博创赛(具体条件见《省赛通知》-附件1)
创新赛:省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
创业赛:省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所创办的初创企业;
揭榜领题赛: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
参赛博士后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含8人),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含3人,且至少有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
2.留创赛(具体条件见《省赛通知》-附件2)
创新赛:已在鄂或有意来鄂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团队;
创业赛:已在鄂或有意来鄂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团队所创办的初创企业。
参赛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含8人),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含3人,且至少有1名留学回国人员)。
(四)赛事安排
1.比赛时间
(1)博创赛按4月-5月12日报名提交资料、5月23日前预选(学校审核推荐)、5月下旬复赛(书面评审)、6月中旬决赛(路演答辩)、7月上旬总决赛(路演答辩)四个阶段实施。
(2)留创赛按4月-6月12日报名提交资料、6月23日前预选(学校审核推荐)、6月下旬复赛(书面评审)、7月中旬决赛(路演答辩)、7月下旬总决赛(路演答辩)四个阶段实施。
具体安排详见《省赛通知》-附件3
2.报名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于4月15日起登录赛事网页(http://59.175.218.206:9997/hbzj-web/2025.html)注册报名,并提交项目材料。
3.参赛方式
(1)同一参赛项目或同一人员只能报名一种赛事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重复报名。
(2)省赛的创新赛创业赛作为国赛预选环节。有意代表湖北省参加国赛创新赛创业赛的参赛者和项目,一般应先参加省赛,经遴选推荐参加国赛复赛。
(3)省赛的揭榜领题赛作为国赛预选环节,国赛张榜后,省人社厅将组织各组队单位博士后参赛揭榜。国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参赛。
(五)奖励政策
博创赛:对参赛获奖团队,给予最高60万元、优先纳入博士后项目计划、职称政策倾斜、优先引进使用等多方面奖励,具体详见《省赛通知》附件5。
留创赛:对参赛获奖团队,给予最高60万元、职称政策倾斜、优先引进使用等多方面奖励,具体详见《省赛通知》附件5。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各科研团队、各合作导师、博士后根据本通知内容,组建参赛队伍。
2.如对国赛、省赛相关报名事项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玉媛、刘畅、龙涛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电子邮箱:bhb@cug.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