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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对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做退站处理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16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规定,按照《关于对违反规定博士后人员办理退站的通知》(中博基字〔201815号)要求:累计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须予以退站。

为规范博士后管理,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决定对李欢12名超期在站博士后做退站处理。具体名单如下(按进站单位排序)。

序号

姓名

博士后编号

进站时间

进站单位

1

李欢

212905

2018-07-16

资源学院

2

王春龙

197311

2017-09-15

资源学院

3

Rashed Mahmood

218785

2018-09-30

环境学院

4

Tarek Mohamed Abd El Aziz

207215

2018-04-18

环境学院

5

廖筱锋

201328

2017-12-01

环境学院

6

曹书锦

197309

2017-09-15

地空学院

7

舒宇彤

212907

2018-07-16

地空学院

8

BADAMASSI ABOUBACAR

212049

2018-07-10

经管学院

9

Badar Nadeem

188577

2017-03-21

经管学院

10

李元

181048

2016-10-11

体育学院

11

何辉超

260044

2020-07-16

纳米中心

12

Ishwar Kumar

181511

2016-10-18

国家野外站


 公告期为20241016日至20241022日。公告期结束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统一为以上博士后人员办理退站手续。


人力资源部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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