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24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精神,现组织我校2021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旨在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21年度计划资助100人,资助每人2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 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 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经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 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 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境)外工作期间不能申报此项目。

7. 2021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则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此项目。

8. 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可先参会,后报销)。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 直接资助: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请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 遴选资助: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经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择优遴选确定获资助人员。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应于2021年2月1日10月29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我们。

人: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管理科夏雪萍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电子邮箱:rcb@cug.edu.cn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24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

电话:027-67885032    邮政编码:430074

copyright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人力资源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