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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派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24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精神,现将学校组织申报2021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旨在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 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在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2021年拟资助100人。

二、相关待遇

1.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项目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获选人员在站期间按学校政策享受博士后薪酬待遇,派出期间参照学校出国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申报条件

1.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合作导师和进站单位同意并形成书面意见(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获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 申请人为未进站的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进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 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如拟接收的国(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 名之内,但申报学科在国际上属优势学科,需申请人另附说明。

5. 国(境)外接收单位须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对等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6. 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 具有良好的英语或赴外工作国语言的听、说、读、写能力。

8. 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关系国民经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

9. 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

五、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于202121413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我们。

人: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管理科  夏雪萍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电子邮箱:rcb@cug.edu.cn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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