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柔性人才岗位聘任管理,通过考核总结工作成绩、发现不足,促进柔性人才在学校学科建设中发挥实质性贡献,根据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相关政策以及聘任合同等的规定,学校决定组织2024年下半年柔性人才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型、对象
1.考核类型。本次柔性人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三种类型。
2.考核对象。截止2024年9月30日,相关柔性人才依据聘任合同要求,须参加本次考核。考核人员名单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至各教学科研单位。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逐一核实。如有意见和建议,需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各教学科研单位也可登录“人才信息系统”查询考核人员名单(http://rcdb.cug.edu.cn/login)。
二、业绩成果的相关规定
聘期内取得的各类研究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
柔性人才聘期内在我校工作期间,依托我校所发表的论文、著作或申报的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等,视为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我校所有。受聘人员不得与其他单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泄露我校的技术或商业秘密、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考核流程
1.人才提交考核材料。参加考核的人才可按照《人才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学者用户版)》(附件1)、《人才考核材料填报说明及报送要求(学者版)》(附件2)准备材料。
2.教学科研单位组织考核。各教学科研单位依据《教学科研单位柔性人才考核流程及要求》(附件3)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和结果
1.考核内容。柔性人才考核坚持以目标任务为导向,根据聘任合同岗位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和工作时间进行综合考核。各教学科研单位需严格核查本单位聘请的柔性人才的师德师风、在岗时间和岗位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中注重总结柔性人才对学校的实际贡献。
柔性人才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应具体到天数。武汉市外的柔性人才,以往返武汉的交通票据为准。武汉市的柔性人才,需登记在校工作时间。如因前期疫情影响,柔性人才无法来校工作,各单位需依据其实际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核算工作量和工作时间,需要重点突出聘期内的实质性贡献,并提供相应书面材料。
对已拨付科研经费的柔性人才,各单位须核查科研经费使用、购置的仪器设备安装和使用情况、产生的绩效等。
2.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聘任合同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材料报送。考核材料需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
2.填报方式。
线上填报方式:若在校内,可直接登录“人才信息系统”进行填报;若在校外,需委托校内联系人登录填报或使用VPN。人才信息系统暂仅支持PC电脑客户端登录使用。
线下填报方式:若考核人员无法登录系统,可按教学科研单位提供的进展表逐项填报。
3.为方便工作,人力资源部建立了QQ工作群(CUG人才考核),群号为:545580225。请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和参加本次考核的人才实名申请加入。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云姝、刘畅
办公地点: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座1515室
联系电话:027-67886341;027-67883720
E-mail:rcb@cug.edu.cn
附件:
1.《人才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学者用户版)》
2.《人才考核材料填报说明及报送要求(学者版)》
3.《教学科研单位柔性人才考核流程及要求》
4.《2024年下半年人才考核基本情况汇总表(二级单位版)》
5.《样例-2024年下半年人才考核评议表决票、统计票(二级单位版)》
6.《样例-2024年下半年人才考核评委签到表(二级单位版)》
7.《模板-2024年下半年人才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8.《人才工作进展情况表(柔性人才)》
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