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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2-05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相关工作通知,现就我校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本次组织申报2026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以下简称博新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每年28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国家资助期为2年,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6年拟资助500

国资计划 BC 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6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获得国资计划(ABC )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 18 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方式:线上申报

申报人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址: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home),选择相应的项目申报板块,按照系统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生成申报书上传同时上传PDF版本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申报要求、评审安排等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申报时间安排



博士后申报时间

二级单(流动站)审核时间

学校审核时间

博新计划

224-324

325-329

330-41

国资BC

224-430

56-58

59-518

科研业绩评估考核

截止时间:831

91-93

94-97

三、申报要求说明

1.申请人认真阅读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附件1国资计划BC附件2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选择申报项目,避免重复申报。

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相关内容即可,无需重复填报已提交的信息)。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2.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3.对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 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4.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 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且进站时不得变更申报时填写的拟进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5.申请人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险等)转入我校

6.“博新计划”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的,须注明本研究成果由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Postdoctoral Fellowship Program and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under Grant Number ***)。

7.国资计划(BC档)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的,须注明本研究成果由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资助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Postdoctoral Fellowship Program of CPSF under Grant Number ***

8.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应于在站满24个月前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须于在站满36个月前完成申报,未申报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202641日起,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时在站超过24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一档资助;在站超过36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资助。

9.国资计划人员相关待遇及出站条件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解读,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与合作导师一起,积极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申报人员进行辅导,严把质量关。

2.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每三年开展一次博士后综合评价,国资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博士后日常经费使用情况、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情况将纳入综合评价指标。

4.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玉媛、刘畅、黄田野

办公地点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5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7884879

电子邮箱:bhb@cug.edu.cn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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