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7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学校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二、大赛内容
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
三、参赛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参赛人员于5月15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注册报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组织队伍参加创新赛、创业赛并征集揭榜领题赛需求。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参赛。
创新赛、创业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揭榜领题赛需求征集及发布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参赛揭榜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
四、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国家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海外(境外)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参赛人员应为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不限国籍。
2.参赛项目应为意向在国内合作(转化)的科研创新项目、与国内单位进行科研创新合作的项目(课题)或以科研创新成果注册企业的落地计划。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科研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个人或团队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四)揭榜领题赛
聚焦国内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科研攻关和技术升级需求,推广博士后揭榜领题的悬赏发布模式,面向国内在站或国内已出站的博士后以及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群体征集解决方案,实现博士后科研成果与有效需求精准对接,推动博士后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快速落地,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提高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整体成效。
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均可应征揭榜,并具备以下条件:
1.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2.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3.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5.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不能参与本单位需求项目的揭榜。
五、政策支持
获奖者可同时享受国家奖励政策及湖北省奖励政策。
(一)国家奖励政策
1.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向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湖北省奖励政策
1.对获得大赛金奖项目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纳入“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对铜奖及以上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纳入博士后创新岗位,其他获奖省内博士后人员在博士后人才项目评审时给予倾斜。金奖、银奖创业赛项目团队所在单位,经申请,可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获得大赛金奖、银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省市职称申报中,可不受基础职称限制,直接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获得铜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本专业副高级职称。获奖(含优胜奖)团队其他成员,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参与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3.获奖博士后,省属事业单位可将其作为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开考核引进。获得金奖、银奖、铜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属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所在单位可直接聘用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无常设岗位空缺的,可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4.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的参赛项目团队,省里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及2万元配套奖励。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的参赛者,须根据参赛项目情况,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专业领域中选择相应的赛道。
2.湖北省人社厅将于7月15日前完成报名者参赛资格网上审核,并视报名情况组织预选;8月15日前将推荐复赛名单报全国赛事组委会。
3.在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特等奖、金奖、银奖的项目可获省推荐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资格。
如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李玉媛
联系电话:028-67884879
电子邮箱:bhb@cug.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