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11号)精神,我校近期组织申报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其中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
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25人以内。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中国地质大学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5.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6.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7.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及附件2)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工作安排
申请人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
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申请人须于2023年9月10日前,通过网上完成申报材料提交。
四、其他说明
1.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方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外,获选人员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在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查验其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取消其获选资格,且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3.在项目结束前,获选人员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4.获选人员完成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人力资源部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2023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目录.xlsx
附件2.2023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介绍.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