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21号)精神,我校近期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此外,获选人员在资助期满前将进行科研业绩评估考核,择优再予以奖励性资助。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本批次为2023年10月20日)期间进站的人员;
5.入选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2023年度入选博新计划的人员纳入A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2023年度以前入选博新计划的人员按当年度政策进行资助。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有关名单将在2023年博新计划公示结束发布获选通知时公布),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申报(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1.材料准备: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模板》(附件1),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
2.网上申报:申请人于10月16日起,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须于2023年10月20日24:00前,通过网上完成申报材料提交。
(二)学校审核推荐(2023年10月21日-11月2日)
学校组织评审: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择优推荐”的流程,学校将依据推荐名额,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组织校内评审会,由专家综合考察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等进行推荐。
(三)科研诚信复核(2023年11月3日-11月10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四)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2023年11月11日-12月31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2)。获选结果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公布。
四、其他说明
1.请博士后按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申报,确认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申报类别为B档、C档博士后研究人员。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适时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获选人员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届时获选人员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时填报的相关信息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
附件2.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评分标准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0月4日